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属于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提高补偿费用的;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赔偿。
房屋征收部门企业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中止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属于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提高补偿费用的;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赔偿。
房屋征收部门企业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中止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