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怎么办?

2025-03-21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交通事故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怎么办?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解决赔偿问题。如果达成协议,他们可以签署调解协议。那么如果发生车祸,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怎么办?以下是智芒网小编给出的解答。希望以下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1.车祸后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怎么办

签订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申请送交法院强制执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当事人签字,并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认定书;

(3)损害赔偿项目及金额;

(4)损害赔偿责任及各方比例;

(5)赔偿业绩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当事人调解不成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止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如何开始执行

民事诉讼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官强制执行。调解协议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履行的法律文件,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如何调解交通事故

首先,应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在调解时间前3天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协商确定。一方当事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参加调解的,可以通知负责调解的交警人员。在预定调解时间的前一天,并请求更改调解时间。 。受理调解案件的交警将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新的调解时间。但新的调解时间必须在调解规定的10日期限内。

二是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必须包含在调解笔录中。损害赔偿调解参与人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事故伤亡人员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车主;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中,委托参加调解的代理人必须向委托人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案件处理人。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调解参加人参加调解前必须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且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三是调解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法定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期限为10日。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自丧葬安排完毕之日起开始调解;如果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则自治疗完成或确定伤残之日起开始调解;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自损失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开始。

四是公开公正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一般在公共场所进行安纳,并允许其他人观察。但当事人要求秘密调解的,不得公开进行。为保证调解的公正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两名民警主持调解。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签订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前往智芒网进行咨询。智芒网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问。

车祸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怎么办?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