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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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关于契税相关政策变更的通知
财税[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各地区)国家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夫妻间房屋、土地所有权变更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的所有权原由配偶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共同所有;或房屋或土地的所有权原为配偶双方所有,变更为配偶一方所有,或房屋或土地的所有权原为配偶双方所有。 ,双方同意或变更共同股权的,免征契税。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配偶一方房屋、土地所有权改为夫妻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同时废止the 同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2月31日
近期关于二手房转让新政策及相关问题出现争议在二手房买卖方面。首先,原房主应配合购房者办理过户手续。具体可以和原房主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他办理转让事宜。办理二手房过户时,需携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明等,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办理办理移交手续。此外,二手房转让新政策规定,购房者在办理二手房转让前,必须了解真实房产情况。房子的权利。除向房屋销售者索取产权文件外,还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查询该房产的产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