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时发现质量问题谁负责?

2025-03-20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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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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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接时发现房屋质量问题谁该负责
简介:房屋交接时经常出现质量问题,该找谁解决,开发商还是施工公司?其次,房屋移交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该由谁来负责。欢迎您阅读!业主或房地产开发商对建筑质量缺陷的责任包括几个方面

期房交房时经常出现房屋质量问题,那么应该找谁来解决,是开发商还是建筑公司?接下来,房屋交房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应该由谁来负责。欢迎您阅读!

业主或房地产开发商对建筑质量缺陷的责任包括几项方面:首先,开发商作为房屋的出卖人,必须向购房者承担买卖合同责任。此外,对于建筑物的使用者来说,如果建筑物质量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业主或开发商将承担侵权责任。

建筑物的质量最终可能取决于施工质量或勘察设计质量,但建筑物的购买者或使用者可能不认识承包商或设计者,他们可能会提起诉讼业主或开发商直接。业主或开发商通常首先对建筑物质量缺陷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负责。只有这样,他才能向承包商、设计师、供应商等追究因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

业主或开发商可以要求法院将责任方作为第三人纳入诉讼,但能否成功取决于具体情况。责任方诉讼时可能已经破产,或者法院可能认为增加第三方将不利于诉讼的迅速审理,并且可能不允许第三方加入诉讼。

业主或开发商依据合同承担的质量责任,一方面取决于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另一方面取决于合同条款中明确的质量要求。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销售期间可能会通过各种方式对建筑物的质量进行改变。他们必须做出承诺并对这些承诺负责。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通过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所示的质量条件一致 与所示的质量条件一致。”

第 1 条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材料中载明的事项,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应该在合同中有所规定。”

此外,虽然相关合同中没有规定,但开发商也应遵守法定的质量要求。一般要求之一是所提供的建筑物应适合居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于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财产安全,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解释和明确的警示,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货物或接受的服务以及如何防止危害应予以解释和标记。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服务,仍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告知消费者,并采取措施以防止危害发生。 。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和目的。和到期日期;除非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之前已经知道产品有缺陷。 “这些规定对业主或房地产开发商对建筑物的质量责任具有重要影响。

质量业主或者开发商的责任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确定。业主或开发商是否符合这些标准的要求往往需要专家通过技术鉴定来确定。因此,工程质量的争议往往取决于技术鉴定的结论。当事人对技术鉴定结论常常存在较大争议。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法院应聘请争议双方同意的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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