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改革的重要举措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法律咨询:建筑工程总承包的基本出发点是什么?
律师回答:
借鉴工业生产组织的经验,实现建筑生产过程的组织一体化,克服设计与施工分离带来的问题。加大投入,克服设计与施工不协调等影响施工进度的弊端。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标准要求及具体管理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相关国家标准不能满足保障施工安全要求的,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实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可以自愿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施工。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过程中,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或者降低工程质量的。 。
建筑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降低工程质量的请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分包工程的质量由总承包商确定。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