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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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是规范和规范建筑活动以及建筑活动监督的法律规范。全书共分八章、85篇文章。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法律咨询:施工许可证有哪两种例外情况?
律师答:
1、低于迷你确定指标的小型项目建设项目预算一般为50万元。 1万元以下;
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项目一般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如长江三峡工程、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工程的单位实行质量体系认证。建设活动体系。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可以自愿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通过认证的,颁发质量体系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或者降低工程质量。 。
建筑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降低工程质量的请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分包工程的质量由总承包商确定。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g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的规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十七条 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建筑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企业或者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项目的。
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保证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后,屋顶、墙壁不得存在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发现质量缺陷的,施工企业应当予以修复。
第六条1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数据和签订的工程保证书,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设工程应当实行质量保证制度。
工程与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