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产税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是什么?

2025-03-17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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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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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房产税是财产税的一种。国家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征收房地产税,有利于增加国家收入、调节经济。当然,为了规范房地产税收,北京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很多人疑问,北京房产税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是什么?接下来智芒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房地产税是财产税的一种。国家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征收房地产税,有利于增加国家收入、调节经济。当然,为了规范房地产税收,北京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很多人有疑问,实施方案是什么?北京房产税暂行条例的尾声?接下来智芒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1、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房屋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为房屋的税收残值或租金收入。对财产所有者征收的财产税。

二、北京市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第十条和北京市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条例”)本条款。

第二条 凡位于本市城郊街道办事处、县(含卫星城)、建制镇、工矿区管辖范围内的房产,均应当缴纳本市房产税。税。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受国家和本市规定。

本条所称城市和郊区街道办事处、县(含卫星城市)、建制镇的范围,以北京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划为依据。

第三条纳税人有营业机构的,应当在独立核算的营业机构所在地纳税;没有营业机构的,在房地产所在地纳税。

第四条 企事业单位的财产,无论自用或者出租,均按照征收月份前一月末该财产的原账面价值计算缴纳,一次性减去剩余价值的30%。财产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出租的房产,其租金收入是计算房产税的依据。

第五条: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条例》规定,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

1.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以占用各类学校、图书馆、幼儿园、托儿所、哺乳室、医院、医务室、诊所等房产;

2.火葬场、殡仪馆和墓地的房地产。

3.经市人民政府或者市税务局批准的免税财产。

第六条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应当申请减税、免税。

第七条本市房产税全年分两期缴纳,纳税期限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第八条本细则公布后,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由税务机关办理。符合自审自缴条件的,由纳税人在纳税期限内计算缴纳应纳税额;不符合自验自缴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填制、开具房产税缴款表,由纳税人缴纳。

纳税人房地产发生增加、减少、用途性质改变或者租金调整的,应当在15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申报登记。更改后的天数。

其他有关税收征管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细则由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艺术第十条 本细则与本条例同时施行。 1951年12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北京市房地产税征收办法》同时废止。

综上所述,《北京市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房产税的缴纳数额、频率、期限、面积以及是否缴纳房产税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智芒网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如果现实生活中确实纳税有困难,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减税或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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