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个人与社区财产发生纠纷的,可以首先协商解决,申请第三方仲裁或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实际的冲突和争议将被用来做出法律裁决。
1.个人与共有财产之间的纠纷该由谁来处理?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协议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解决管理纠纷。
2.由第三方调解。一般调解可分为私人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类型。化。例如,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进行调解。
3.投诉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他或她所在的地方。
4.提起诉讼或者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通过上述方式仍不能解决纠纷的,业主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将纠纷提交有行政权力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解决争议。
二. 《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规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配备必要的物业管理设备。
第三十一条 p>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对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条32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第三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权利和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建筑物、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造成业主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公司接收物业时,应当向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移交资料说明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建筑物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建筑用途。
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房屋及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退还业主委员会。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举新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完成交接工作。
个人与集体财产之间的冲突和纠纷,可以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处理。特别是如果双方都同意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然后才能签署协议。如果做出决定但无法达成共识,唯一的选择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