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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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股份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核发证书采用确权方式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规定》正式印发,明确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核发证要精准到户,严格控制确权和股份范围。 ,并且农业用地必须用于农业目的;农村土地承包到户的,要确权到户、到地。 《条例》还明确了“确权入股不确地”的使用范围,防止各地不当经营损害农民利益,消除农民失去土地的后顾之忧。和。给农民“确权、颁发铁证”。所谓确权入股,是指在村、组范围内,农民不再拥有确切、明确的承包地数量,而是获得量化的承包地资源。计算出的股份用于从所拥有的股份中获取相应的收益。广义上,权利和股份的不确定性还包括土地权利和英亩的不确定性,即土地的英亩数是确定的,但边界是不确定的。 《条例》指出,这两种方式虽然能够体现农民对承包地的收入权利,但不易体现实际占有权。经营不当会损害农民的利益。因此,各地要以依法保护农民承包地权益为重点,以赋予农民更多产权为目标,审慎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权利和股份,严格控制使用范围,严格报批程序。要坚持“确认权利、确认土地”的原则,坚守稳定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的底线,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台账和承包凭证作为确认土地承包关系的依据。按实测面积分户、分地,为农民提供“权威、铁证”。 “确权股不确地”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特殊选项,必须严格限定使用范围,规范程序,严禁人为扩大。对精准入户困难的,可以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实行一村(组)政策,审慎落实。实行“确权、股份、不确地”。严禁一些地方以各种理由简化、敷衍处理,直接采取“确权、股份、不确地”的办法。 《条例》明确,“确权入股不确认土地”和“确权入股不确认土地”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人均承包土地面积小;二是地貌发生变化,原有承包地丧失;三是已实施土地整理或者土地连片流转的;四是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其中,可以采取“确权入股但不确地”方式确权登记发证的四类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村组、城市郊区、各类经济开发区、园区;他们已经是土地少、长期承包地界限被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的村组;实行土地股份合作、股权清晰的村组;煤矿塌陷区土地塌陷的村组。可以采用的“确权定亩不界”的四种方式是:农民承包地长期连续流转,界线被打乱;农民承包地实施土地整理工程,实行规模化经营。堵塞;果园、茶园等按树数和第二轮承包的树数承包。地块按人口、产量承包到户;农民承包的土地,多年荒废,界限不清。它为N不允许行政上推行“确权、无地”。 《条例》明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协商作用,尊重农民意愿。行政晋升不能以不准确的土地确认权力和股份,也不能简单地服从多数。以强迫不愿意确认份额的农民确认份额或确认田地界限为名。在审批程序上,拟实行“确权入股”的村组需提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同意,形成决议后,召开村民小组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行政村提出具体方案“确认权利和股份,但不确认土地”。拟对地块实行“确权、确亩、不定边界”。有必要提前召开参与农民代表会议。经全体参与农户同意,形成决议后,由村民小组或行政村提出“确权、定亩、不确定边界”。 《边界》具体规划。方案应当包括“确权、股份、土地不确定”或“确权、亩、边界不确定”的第二轮承包面积、地块位置、参与农户数量、第二轮承包情况。每户面积及承包地的实际计量。提供原承包地面积分配办法等。